抗疫小知識 :  1.如有不適,立即求醫 2.外出時必須配帶口罩  3.保持最少一米社交距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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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
參加「一換一」計劃,你必須具備所有下列條件,包括在計劃期間(即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(包括首尾兩天)),安排拆毀及取消你名下的一輛「舊私家車」的登記,然後以你的名義首次登記一輛電動私家車(「替代電動私家車」)。

「舊私家車」

  • 車輛類別及推動力 – 「舊私家車」在取消登記時的車輛類別必須是根
    據香港法例第 374 章《道路交通條例》所定義的私家車。「舊私家車」可以是一輛汽油、柴油、插電式/非插電式混合動力或純電動私家車。
  • 車齡 – 「舊私家車」在被拆毀而取消登記時必須已在香港首次登記最
    少 6 年,即在「舊私家車」的「車輛登記文件」(俗稱「牌簿」)上顯示的「首次登記日期」與取消「舊私家車」登記當日之間的期間須為 6 年或以上。
  • 擁有車輛期間 – 緊接在「舊私家車」取消登記前,你須連續是「舊私家車」的登記車主 18 個月或以上,即在「舊私家車」的「牌簿」上顯示的「登記為車主日期」與取消「舊私家車」登記當日之間的期間須連
    續為 18 個月或以上。
  • 領牌期間 – 緊接在「舊私家車」取消登記前的 12 個月期間內須有最少 10 個月(即 304 天或以上),連續或不連續皆可,領有有效車輛牌
    照。

 

只要你有一部舊私家車 (牌簿類別為 PRIVATE CAR),並符合以下持有資格即可進行一換一,於購買全新電動車時作扣稅之用:

  1. 首次登記最少6年 (即是續牌時需要驗車)。
  2. 車輛以你為登記車主,最少 18 個月。
  3. 劏車前你已有10個月牌費 (即是長期不交牌費的死車不可以用於一換一)